关于个人客户证件过期不收不付的公告

当前位置:首页   >  关于广发   >  广发公告
热线电话

广发公告


字号:      

关于个人客户证件过期不收不付的公告

尊敬的客户:

根据中国人民银行《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》(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[2007]第2号发布)第十九条 “客户提交的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文件已过有效期的,且客户没有在合理期限内更新且没有提出合理理由的,金融机构应中止为客户办理业务”的有关规定,即日起对留存在我行的身份证件过期超过(含)90天的个人客户,我行将采取以下措施:

一、我行已于证件过期前一个月、证件过期当日发送短信提示至您预留在我行的手机号码,我行各营业网点也会在您莅临柜台办理业务时主动告知,请您主动配合我行更新证件。

二、我行将于2019年8月1日起对证件过期超过(含)90天的客户中止办理相关业务,账户收付款交易均受限制。其中,批量个人贷款还款、已绑定我行借记卡自动还信用卡欠款、理财、基金、保险到期回款等签约类批量代收付业务,以及社保卡中的社保账户业务除外,详情请询我行客服热线95508及各营业网点。

为确保账户正常使用,请您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前往我行任意营业网点办理证件更新。持中国居民身份证开户的客户,可通过登录或免登录形式在我行手机银行APP(首页-全部-小智助手-有效期更新)办理更新;或登录“发现精彩”APP(我的-左上角设置-安全中心-修改证件有限期)及登录“直销银行“APP(登录提示界面)办理更新。

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!

特此公告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二〇一九年七月二十四日